記者:李若慈 攝影:陳儒桓 台北 報導
台北縣一位民眾,去年到住家附近的市場買菜,竟然遭到4名惡少,拿著狼牙棒和鋁棒圍毆,全身多處骨折、顱內出血、肋骨斷裂,住院休養3個月,案發後向警方報案,沒想到對方要求被害人,有空再到派出所做筆錄,還只用普通傷害罪進行偵辦,被害人痛批警方大事化小,涉嫌吃案。 被害人家屬季太太:「我心力交瘁,我投訴無門。」
忍不住一直掉眼淚,季太太的先生1年前被人打傷,不但右腿骨折、全身瘀青,還因為顱內出血顱骨骨折,一度發出病危通知,差一點就變成植物人,奇蹟似的好轉之後,身上還是有明顯傷痕,到現在還有後遺症。
被害人季先生:「一急,我講話就會變成結巴,根本就沒有辦法了,像我現在也不敢出門,一整年都窩在家裡。」
很多知名藝人都曾經光顧,就在他把店面頂讓,轉換跑道之後不到1個月,就發生了恐怖的攻擊事件。被害人家屬季太太:「我問警察,當初為什麼不調監視器,他(警察)說『小姐,我們很忙,調監視器,我們一整天都不用做事情了嗎』?」
北縣警新店分局副分局長蘇俊德:「由於這個疏失,我們對承辦員警,也都有記過處分。」
承辦員警記過,長官低頭道歉,但對家屬來說,根本於事無補,直到案發2個月後,才把傷害案件改列殺人未遂的重大刑案,也讓家屬忍不住痛批,警察根本就是變相吃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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